开第二家店的营业执照怎么办?

在经营许可范围内,可以申请增加项目。经工商部门核准后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证明。一个营业执照只能在一个地址经营,不允许开两个店。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从事一定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登记事项有: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者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不得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或做广告,银行不得开户。

在开设分支机构的情况下,不需要申请新的营业执照。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以及营业场所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向分公司所在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在经营许可范围内,可以申请增加项目。经工商部门核准后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证明。一个营业执照只能在一个地址经营,不允许开两个店。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从事一定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登记事项有: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者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不得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或做广告,银行不得开户。

在开设分支机构的情况下,不需要申请新的营业执照。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以及营业场所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向分公司所在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