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
主要职责:
1,负责督促检查市委、区委、度假村党工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负责传达督促区委、度假村党工委领导的指示和上级有关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
2、围绕中心任务和重点,组织调查研究,及时收集信息,提出建议,为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根据区领导指示和工作需要,组织相关协调工作。负责起草度假区领导的讲话材料及其他重要的综合性文件。
4、负责收集各类工作信息,及时向区领导汇报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局、镇街、下属单位反映的重要事件、重大事故和重要问题。
5.负责对外宣传。
6、负责处理日常党政事务,承办相关外事接待工作;负责档案、信访、安全保卫、办公自动化、行政后勤等工作。
7.负责度假区的各类会议,组织安排区领导的重要活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人事部信息监督司(纪委)。
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纪检监察、人事组织、统战和群团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区委党工委、度假区党工委关于度假区机关党的工作的决定和指示,提出机关党建规划,领导各单位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作风、作风整顿和组织作风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2、负责纪委的工作;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任用和管理工作。
4、指导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各单位中层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
5.参加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对部门领导的了解和监督,为区委、度假村党工委考察干部提供参考。
6.负责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的审批和干部职工因公出国(境)的政审;负责统战联络和群团工作。
7、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普及规划并组织实施;
8.协助西湖区委组织部、西湖区人事局做好度假区、双浦镇、转塘街道、转塘科技园开发公司各局区管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人员的考核工作。承办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调配、奖惩、培训、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人事统计。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负责人才引进和投资的审核。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统计局、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物价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经济、科技、统计、物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编制全区经济发展规划和社会发展计划,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行业导向和市场开发。
三、编制年度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负责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审批或申报,办理本级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负责投资项目收储土地的审批。
四、负责科技项目、科技发展基金的审批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
五、负责内外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的审批、变更审批或审批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发放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负责制定利用外资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审批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国家管制商品申报的监督检查;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日常管理;负责进出口贸易管理,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七、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制定并下达年度投资考核目标;举办投资说明会、投资洽谈会、信息发布会等投资促进活动;负责投资项目的谈判和项目合作文本的签署。
八、负责制定之江度假区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对劳动安全保护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九、负责召开旅游项目建设计划审查联席会议,审查批准重点旅游建设项目计划,开展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旅游行业管理和标准化推广及特种旅游业务审批;组织实施度假区内酒店星级评定和申报工作;负责辖区内国内旅行社和外商控股或独资旅行社的审批;协调整治和改善度假区旅游环境,规范景区(点)旅游经营服务活动和景区(点)等级评定审批;协调和指导度假区内的旅游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和保险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组织重大促销活动,编制旅游促销方案和宣传材料;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依法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之江度假区和转塘镇固定资产、服务业统计;全面整理外贸、外贸、外资、旅游统计数据。
十三、根据全国人口普查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人口普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普查工作,进行普查数据的加工、开发和利用。
十四、负责市场价格行为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和引导经营者的定价行为,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清理整顿乱收费,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十五、在价格审批权限内制定和调整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
十六、指导转塘镇经济发展。
十七、完成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审计局)
主要职责:
一、财政局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有关财政、资金和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负责建设资金的支付;负责土地专项资金的财务核算管理;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审计局的主要职责: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审计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接受同级西湖区政府的审计。
向西湖区政府、之江度假区管委会报告并向度假区管委会相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协助西湖区审计局对之江度假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协助西湖区审计局对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直接进行了以下审计:
1、之江度假区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财务收支和资金使用效率。
2、之江度假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预算外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和使用效益。
3.之江度假区所属国有企业的财务收支是极其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4.之江度假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情况和投资效益,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决算情况。
5.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基金、社会捐赠基金和其他相关基金以及政府委托部门和社会团体管理的基金的财务收支。
6.对审计中发现的宏观管理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对涉及国家财政收支的特定事项向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区政府、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情况,提出建议。
承办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承办需要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协助的经济案件审计事项。
内设机构:预算(评审)科、基建(财务)科(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房地产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环境保护和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建费的征收或审核减免工作。
三、负责建筑、安装、装饰等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内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的预审、考核和审批;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资质的审批;负责建设项目的招标和竣工验收;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市政道路和公共管线的管理;负责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规划、预决算、统计和建设管理;
5.负责制定环境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颁发《环境保护建设许可证》;依法检查环境保护“三同时”,出具《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负责排污申报登记,发放排污许可证,收取排污费。
七、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产权、产权登记、房地产市场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负责物业管理。
八、负责环境卫生、绿化、市政实施维护管理和地名管理。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监管工作。
十、完成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建设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绿化管理科(杭州市规划局之江度假区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并对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方案和初步设计的审批;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完成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综合管理科计划管理科工程管理科监督检查科主要职责: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之江度假区分局是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受市国土资源局和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行政执法。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规定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相关诉讼的听证和应诉工作;
2、负责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专题规划的具体编制和实施工作,组织编制转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组织基本农田保护;
3、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负责受理、接待和处理国土资源来信、来访和来电;
4、组织实施集体土地征收,管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负责征地、集体土地和房屋拆迁争议的调解和裁决;在预留用地指标调整和核拆重建用地指标调整前,协助进行土地和建筑面积核实;
5、负责地籍管理,组织实施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依法调解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建设项目用地(经营性用地除外)的审查和验收;
6.负责各类用地的农转用审批前期工作,承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经营性用地除外)的审核、审批和批后监督管理;负责转塘镇农村宅基地的受理、审核、审批和批后管理;负责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前期工作;
7.负责土地使用权交易(必须在土地有形市场交易的除外)的审批和批后管理,收取外商投资企业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年地租,依法监督管理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
8、负责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矿泉水和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9、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负责三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备案;依法监督管理地质勘查活动;组织保护地质遗迹;
10,组织实施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和信息化建设;
11.承办市国土资源局和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土地执法监察队征地办公室土地利用科地籍房产科综合科划归塘沽国土所双浦国土所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依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二)负责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和其他单位的登记管理,核发营业执照;依法确认企业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地位,并对其登记注册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城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登记,核发营业执照,依法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四)依法监督管理生产资料市场、农贸市场和消费品市场;参与金融、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辖区内市场的规划、论证和开发;负责市场登记的初审。
(五)依法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投机倒把、走私贩私、无照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市场交易行为,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依法监督管理注册商标,查处假冒和侵犯注册商标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七)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八)依法监督管理经济合同,查处利用经济合同的违法行为;依法负责经济合同和担保的鉴证及企业财产抵押物的登记;实施企业声誉宣传。
(九)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的工作。
(十)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综合部注册处经济检查大队主要职责。
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环保局是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的职能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对辖区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责。
二、监督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实施,负责功能区管理范围内环境标准的实施。
三、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辐射等环境污染。
五、负责本辖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
六、负责本辖区的环境监测,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七、组织实施本辖区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和排污费征收,监督管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
八、负责生态区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巩固、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环境综合整治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九、负责环境宣传教育、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
十、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综合管理科环境监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