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荣誉

2008年,剑南春白酒传统酿造技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7年,剑南春集团公司首次荣获“四川省环境友好型企业”称号。

2007年,“绵竹吉图”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06年,剑南春“天一老”酒厂遗址入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2006年,剑南春集团有限公司被认定为中国大型工业企业。

2006年,剑南春品牌被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

2006年,剑南春“天一老”酒厂被国务院认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5年,剑南春白酒率先通过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纯粮固态发酵白酒标志”认证。

2004年,剑南春啤酒厂遗址入选2004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2004年,剑南春荣2004年全国市场同类产品销量排名第三。

2003年,剑南春牌白酒在2003年同类产品综合市场占有率中名列前十。

2003年被中国商业联合会授予“全国名优产品售后服务先进单位”称号。

2003年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

2003年被国家统计局授予“2003年中国白酒行业经济效益十佳企业”证书。

2003年被全国质量管理协会授予“全国质量效益先进企业(2002年)”证书。

2002年被中国质量管理协会授予“ISO14001认证”。

2002年,剑南春牌剑南春白酒和绵竹牌绵竹大曲白酒获得国家原产地标志注册。

2002年,剑南春精品酒被中国历史博物馆正式收藏,这是继茅台之后历史博物馆唯一收藏的历史名酒,并宣布收藏剑南春后,不再收藏任何白酒。

2002年,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剑南春“消费者喜爱的十大知名品牌”,是中国白酒唯一获此殊荣的品牌。

2001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联合授予“1996-2000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证书。

2001剑南春9月被评为“中国十大文化名酒”。

2001年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授予“1981-2001年中国食品工业突出贡献企业”奖章。

2001年被国家统计局授予“2000年中国第647家最大1000家大型企业(集团)”证书。

2000年被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2000年度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称号。

1999 01剑南春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1999被全国质量管理协会授予“全国质量效益先进企业特别奖”。

1999被中央精神文明委员会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证书。

1999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授予“全国食品工业质量效益先进企业”证书。

1998向抗洪抢险部队捐赠了价值603万元的系列酒。

1997 65438+2月剑南春获国内贸易部科技进步奖。

1997年2月剑南春荣获中国酒业装饰大赛金杯奖。

1996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证书。

1996被中国质量管理协会授予“1995全国质量效益先进企业”证书。

1995 10剑南春荣获“1995全国市场公认名酒”荣誉称号。

65438年6月+0995年8月剑南春荣获“世界名牌消费品”荣誉称号

1994 65438+2月剑南春荣获第五届全国名酒称号。

1993被世贸中心评审团授予“伦敦国际品酒特别奖”证书。

1992 2月剑南春品牌52剑南春荣获中国酒文化第一枚金牌。

1991年1月剑南春品牌28/48剑南春荣获国家质量金奖。

1989 10剑南春荣获第五届全国中国名酒荣誉称号。

8月1988剑南春牌52剑南春荣获商务部系统优质产品。

8月1986剑南春牌38剑南春荣获商务部系统优质产品。

1984年8月,剑南春荣获第四届中国名酒荣誉称号。

1979 9月剑南春荣获第三届中国名酒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