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但说明专用期没有到期。我还能用吗?

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受注册人对其享有专用权的期限限制。期满后,商标权不再受法律保护。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如果在此期间没有提出申请,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届满仍未提出申请的,其注册商标应当注销。每次续展登记的有效期为10年。

商标扩展:

1.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委托阿里云等商标代理机构的,由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送达申请书。

(三)缴纳续费。

每次申请续费需要2000元。如果在宽限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还需支付500元的延期费。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商标局从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费用。

需要注意的事项

1.续展申请被核准后,商标局将向申请人颁发续展证书。直接办理的,按照申请书填写的地址邮寄给申请人;通过代理机构发送给代理机构。

2.续展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向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驳回续展申请。

3.如果续展申请被驳回,商标局将发出驳回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