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质押是什么意思?
1.誓言是什么意思?
可以作为质押的,主要有以下几类:
1,动产质押。动产质押主要包括:易于实现、易于保全和保管、出质人享有的可以流转和转让的所有权或者依法处分的权利;
2.金钱抵押。它是一种存款形式的特定货币抵押。
3.权利质押。权利质押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汇票、本票、存单。
(二)国债、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
(3)股份和股票。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具有现金价值的特定寿险保单。
(五)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六)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二、质押的特征
1.所有担保权益都有相同的特征——从属、不可分割和代位。
2.质押的客体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质押。质押因此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金钱也可以指定后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金钱以专用账户、印章、存款等形式指定后。,是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用这笔钱优先受偿。
3.质押是转移质押财产占有权的担保物权,质押是基于对标的物的占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将动产质押定义为所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付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实现质押的,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3.质权是质权吗?
一般情况下,质权往往简称为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这两种是不同类型的质权。
(一)质押的概念和特征
1,质押的概念
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通过协商订立书面合同,转移对债务人或第三人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
2、质押的特征
(1)质押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不能是不动产。
(2)质押是一种担保物权,债权人对质押物的占有是其要件。质押以出质人占有质押财产和债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前提。质权人将质押财产返还出质人后,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质权的概念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依法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誓言是什么意思?根据《民法典》规定,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所以质权的标的物包括动产和各种财产权利,如票据、股票等。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和存单。(3)仓单和提单;(四)可转让的基金份额和股权;(五)可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6)现有和未来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质押的其他财产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让与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实现质押的,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