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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商标获得显著保护加拿大的商标法案。商标法案保护商标所有人从其他人会使用一个易混淆的相似的商标。第6条行为构成了混乱。第6条在特殊情况下,美国的一个商标的使用与另一个商标是否产生混淆的使用可能导致的货物或服务的推论,伴随这些商标是制造、买卖、出租、出租或由同一个人或企业,是否该商品或者服务有大致相同的类。因此,商标,很有名,理论上可以被保护,防止其他人会使用相似的商标为完全不同的产品或服务。这已经导致一些推测:著名商标”可强制执行的范围之外的原商标注册。因此,该商标驰名商标注册的处女,所使用的原始的集团公司,理论上可以被强制反对任何个人或公司的商标童贞性几乎任何产品或服务。

在加拿大最高法院的案例美泰公司。加拿大公司3894207 v阐明了法律议题的混乱,适用于著名商标。这个案件牵涉到一个操作数的公司,一连串的餐馆在蒙特利尔的商标芭比的区域。公司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数,为了保护它的商标。申请被批准,但后来商标办公室反对美泰公司;在此基础上,据说是混淆与美泰的注册商标,芭比娃娃。对手,美泰公司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调查证据表明,心里的受访者中,有可能成为联系申请人的餐馆和对手的商标。尽管美泰的证据,反对美泰公司董事会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