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家农村小店因姓名权侵权被零售巨头起诉后被摘牌。对此你怎么看?
河南一个偏僻的小村子里有个小超市,名字刚好有?大家都开心?三个字,而这三个字是某知名超市品牌的商标名。被起诉几万元后,超市老板说超市是从别人手里购买的,招牌一直没换过。虽然人人乐的商标注册之前超市就存在了,但是超市并没有注册自己的商标。被要求拿掉招牌后,老板表示很无奈,因为超市已经用这个招牌10年了。在我看来,生活在小村庄的人随便给超市起个名字,老板们用的招牌都是前任老板留下的,他们没有?大家都开心?宣传为品牌,即使不知道已经注册,实际上也不存在商标侵权。
从法律角度看,农村店铺是否存在侵权行为?
虽然一个农村小超市的老板说不知道?大家都开心?三个字已经注册为商标。人人乐总部在深圳,离她住的地方太远了。对方注册后没有通知她。超市老板说,他有两个孩子要养,向对方索赔几万元,对他来说太过分了。律师表示,如果超市老板能提供证据证明人人乐商标注册前超市就存在,就不存在侵权,也不需要赔偿。
商标侵权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
大家都开心?是某知名超市的商标,商标侵权是指未经所有人授权,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商品经营中,确实有一些商家为了蹭品牌的影响力,侵犯类似商标的使用权进行营销。农村一家小超市老板用的招牌是从别人那里调过来的,没有用商标宣传,成立的比较早。如果有证据要提交给相关部门,我相信她的行为不算侵权。
虽然有些人用了很长时间的商标,没有注册就没有合法的使用权,但是对方是不是侵权要看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