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机构设置

一、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室)

职责:纪委和监察室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双重职责。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命令、决定及上级指示的情况;查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案件,引导查办系统性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监督对象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对系统党组织、党员和监督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控告和检举;受理党员和巡视对象对党纪政纪处分的投诉;协助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勤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指导机关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督工作。

第二,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办公室文电、信息、统计、档案、保密、机要、信访工作;承担本系统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基础设施建设;承担综合调研、工商行政管理政策研究、会议组织、政务公开、督查、宣传等工作;指导工商社团的工作。

三。人事教育司

工作职责: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管理本系统及下属单位的机构设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检查和管理本系统的干部,管理人事和劳动工资;负责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文明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和专业人员培训;负责本系统的评比、表彰和优待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机关党委

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和党员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日常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深化文明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动词 (verb的缩写)法律法规司

工作职责:全面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赔偿工作;承办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复核和听证;开展法制宣传和培训;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负责这个系统的公共律师。

六、企业登记办公室(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办公室、登记分局)

职责:依法承办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非法人企业及分支机构的登记和公司股权的质押;负责审核上报企业使用“浙江”字样和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承办省内知名事务所的审计和申报工作;承担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授权或委托的部分登记事项的初审和复审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企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和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负责本系统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统计,协助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分析和公开。

登记分局(挂行政审批办牌子):与企业登记局合署办公,负责辖区内公司及分支机构、非法人企业及分支机构的登记和公司股权质押。这个分局是正厅级直属的行政机构。

七、个体私营经济监督司(挂企业监督司的牌子)

职责: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和管理,研究制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协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管理中的问题;负责辖区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管;承担指导基层工商监管业务整合规范的职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负责协调推进各类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

八。市场合同监督办公室

职责: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承担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工作;做好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和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活动;规范各类市场网络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和培养开发经纪人;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对各类交易市场进行登记、统计和分析;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消费者格式合同条款的备案管理;为经济合同提供行政指导、调解和信用评价服务;管理动产抵押物的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查处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指导市场协会和经纪人协会的工作。

九。商标广告监督办公室

工作职责:承担注册商标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和商标使用中的违法行为;商标纠纷的调解;承担特殊标志和正式标志使用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推进商标战略,评审和推荐省内著名商标;负责起草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广告业务审批;组织并监控各种媒体的广告发布;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商标协会和广告协会的工作。

X.经济检查办公室(经济检查支队)

职责:依法承担反垄断执法,查处市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非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承诺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的联合行动;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进行督查督办;指导和协调本系统查处市场交易中的经济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办案经费和罚没物资管理及办案设备工作。

经济检查支队:与经济检查办公室合署办公,派出行政机构为公务部门。

十一、食品流通监管司(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职责:组织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和质量监测;组织实施食品流通许可和监督检查;承担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的调查处理;承诺协调相关各方开展食品安全联合行动。

消保分局(牌号为12315举报投诉指挥中心):负责本系统举报投诉指挥中心的工作;承担消费者咨询、投诉、处理和网络系统建设;承担流通领域商品(食品除外)的质量监督管理;开展服务和产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十二、网络管理监督管理处(信息处)

工作职责:负责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的基础性、综合性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数据分析;承担信息咨询管理工作。

十三、直属管理分公司

职责:根据市工商局的授权,负责温州市指定市场和指定行业的市场监督管理及相关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负责确认温州市区范围内指定市场区域内相关市场主体的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地位;负责本辖区内经营者市场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经纪人和经纪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合同监督检查、商标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制宣传;经营者在其管辖范围内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下设办公室、注册处和监督管理处,派出机构与监督管理处合署办公,直属管理分局商贸城工商所、第二工商所、第三工商所管辖。

十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职责:根据市工商局的授权,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负责确认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相关市场主体的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地位;负责本辖区内经营者市场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合同监督检查、商标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制宣传;经营者在其管辖范围内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设有办公室、登记部和监督管理部,派出机构与监督管理部合署办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直属工商所管辖。

十五、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

职责:承担温州市工商局后勤服务保障及相关工作。

十六、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学校

职责:承担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和各类专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及相关工作。

十七、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职责:宣传法律法规和消费者知识,保护消费者权益;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以及消费者的意见进行调查、比较和分析,并公布结果,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咨询服务;对维护消费者权益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予以揭露和批评,情节严重的,以报纸、通告等形式告知消费者;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行政措施,要求经营者采取适当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就商品和服务的“三包”和售后服务进行约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能。

十八、温州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秘书处

工作职责:

(1)宣传教育。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会员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文明管理和优质服务活动;宣传协会和会员,宣传先进典型,营造会员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2)服务创业。为会员创业提供智力、信息、培训、咨询、交流等中介服务;组织成员手拉手互帮互助,* * *创业致富;积极开展研究、行业服务和行业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经营和合法权益;建立一个为其成员服务的经济实体;

(三)协助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个体劳动者进行行政管理,协助地方党组织、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党、团、工会和妇女组织建设;

(4)协调性。发挥桥梁作用,了解和反映个体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和讨论个体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反映会员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个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监督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劳动者个人与政府有关部门、其他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关系;

(五)指导工作。组织和指导会员进行自我管理、教育、服务和发展;

(6)对外交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信息交流和联络活动;

(七)公益事业。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组织社会公益活动;

(8)文化活动。关心职工个人生活,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为会员营造和谐的文化家园。

(九)政府委托的其他任务。

十九、温州私营企业协会秘书处

职责: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引导会员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文明管理和优质服务活动;为会员提供生产、运营、信息等中介服务。反映会员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提供法律咨询,维护会员的合法经营和合法权益;开展技术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技能和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兴办为成员服务的经济实体;协助地方党组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党、团、妇组织建设工作;了解和反映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和讨论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向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私营企业进行行政管理,协调私营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关系;组织私营企业协会自我管理;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活动;兴办私营企业福利事业,关心私营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生活;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会员生活;政府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十、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秘书处。

工作职责:开展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实践、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的理论研究;组织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编辑出版与工商行政管理相关的期刊、图书和资料;指导和协调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学会的活动;开展工商行政管理理论、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咨询、服务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