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1)商业特许经营的基本情况。(2)全国所有加盟商门店分布。(3)特许人的市场计划。(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五)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六)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直营店位于境外的,特许人应提供该直营店的营业证明(含中文译本),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特许人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不适用前款规定,但应当提交特许人与被特许人在中国境内签订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七)特许经营合同样本。(8)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目录(应注明手册的各章页数和总页数,若在特许经营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应提供预计印刷页数)。(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方可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10)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书。

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特许经营)第三条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识、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简称特许人),以合同的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给其他经营者(以下简称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按照统一的经营模式经营,并向被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企业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