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居住证需要什么条件?
居住证可办理子女在本市就读,住房公积金可在购买或租赁自有住房时一次性或按月提取。以下是关于办理萧山居住证条件的一些相关介绍,仅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处理条件:
浙江省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并进行居住登记,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和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连续居留许可的条件:
1.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自申请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符合在本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的科研机构(以下简称学校)取得学籍条件并连续学习1年以上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2、属于在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创业、引进的人才,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上述限制。
办理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的条件:
1.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申请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2、属于在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创业、引进的人才,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上述限制。
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条件:
1.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申请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2、属于在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创业、引进的人才,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上述限制。
注:仅限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
搬运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
(三)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请(签注)表;
萧山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
作为流动人口大省,2009年6月65438+10月1日生效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确立居住证制度较早。《萧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6月1日生效,2065438。
流动人口在萧山居住30日以上的,应当到公安机关申领《浙江省暂住证》。取得暂住证并在萧山连续居住满三年,符合“在萧山市有稳定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年以上”条件的,可以申领有效期九年的《浙江省居住证》。
萧山警方表示,有了浙江居住证,至少可以享受13权益。包括: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或考试、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执业)资格注册;享受政府提供的创业就业扶持;在学前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与本市儿童平等享受相关政策;不再在本市就业,住房公积金可一次性缴纳给本人;可以享受特殊困难;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人员,可在市区惠民医院或本市医院爱心门诊就诊,享受医疗费减免;可以申请租住政府提供的公租房。
20xx 165438+10月10,萧山下城区石桥派出所开具了浙江省首张居住证。这位目击者叫张宇,是一名来自甘肃兰州的司机,在萧山工作生活了六年。
居住证办理:
新居民需要在居住地居住3日以上的,应当申请居住登记;新居民应当在到达居住地后3日内进行居住登记。新居民办理居住登记时,原则上已年满16周岁,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由新居民事务部门核发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1、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基本条件萧山新居民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持有浙江省暂住证,连续居住满3年;
(二)初中毕业以上;
(三)有固定住所;
(4)有稳定的工作;
(5)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行为;
(6)无行政拘留以上违法犯罪记录(过失犯罪部门暂缓以下处罚除外);
(七)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直接申领浙江居住证的条件萧山新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受居住年限限制,直接申领浙江居住证:
(1)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被选举为区级以上党代表大会代表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CPPCC委员的;
(3)获得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
(4)在大型企业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
(五)取得高级工程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者具有帮扶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获得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成果;
(7)个人在萧山投资或年缴纳营业税达到一定数额;
(八)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萧山,没房也能落户,新的居住证制度出台。
近日,国务院第663号令签署,颁布了《居住证暂行条例》。该规定将于2017,1生效。
《条例》将为居住证持有人建立哪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持证人申请常住户口的衔接渠道是什么?各城市落户条件的确定标准是什么?如何办理居住证?我们会帮你解决的。
1.居住证是什么?暂住证和暂住证有什么区别?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享受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常住户口登记的证明。
说到居住证,很多人会想到暂住证。其实两者有很大的区别。暂住证是在外地工作或生活的人的法定义务,办理居住证的门槛比较高。从名字本身就能看出区别。暂住证是暂住证,居住证按常住人口处理。
在很多地方,办理暂住证是办理居住证的基础。比如刚刚发布的《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送审稿)》明确提出,来京人员申报暂住登记是其法定义务,也是申领居住证的依据。
至于户籍,办理居住证是落户的基础。很多地方根据居住证积分落户。北京刚刚出台了相关细则的征求意见稿,核心内容也是积分落户。
2.居住证持有人将享受哪些基本公共服务?
对于居住证带来的好处,条例明确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有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1.义务教育;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3.居住证持有人将享受哪些便利?
除了以上提到的基本公共服务,还有很多便利,你可以凭居住证在居住地享受。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更换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等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条件。
条例还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定期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4.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条件?
什么样的人可以办理居住证?《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5.如何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规定》明确,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领居住证,不得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申领。
提交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本人照片,以及居住地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其中,居住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在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在读的材料。
需要指出的是,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六、居住证一年一签,不签功能暂停。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一次。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满一年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暂停居住证使用功能;办结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居住期限从办结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7.各城市确定落户条件的标准是什么?
很多人都是申请了居住证就想落户。如何安顿下来?对此,《规定》也对部分城市的落户条件进行了说明。其中小城镇已经基本放开落户,主要是一些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通过居住证落户。比如北京刚刚发布了积分落户细则征求意见稿。是否落户,尊重当事人意愿。
1.在城镇人口1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的条件是,在本市有一定期限的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一定期限,但要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一定期限不得超过5年。其中,城市人口在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可以规定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和年限、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和条件,也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2.特大城市和城市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要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健全积分落户制度。
所以,有了居住证之后想在这些城市落户,就需要了解当地的积分落户政策。
特别提醒:首次申领居住证是免费的。
第一次办理居住证,免办证费。换发和补发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规定》自2007年2065438+65438+10月1日起施行,《规定》施行前各地已发放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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