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21类
类别21包括“家用电器及用具(非电器)”,其具体商品包括但不限于:
1.家用餐具和厨房用具,如盘、碗、杯、刀、叉、勺;
2.瓷器、玻璃器皿、陶器、塑料器皿等。;
3.桌布、桌布、餐巾及其他家居用品;
4.整理挂钩、衣架、收纳盒、储物篮等家居用品;
5.扫帚、拖把、清洁布等日常清洁用品;
6毛巾、浴巾、面巾、拖鞋等洗漱用品;
7.花盆、水壶、烛台、蜡烛等家居装饰品;
8.保温瓶、保温杯等保温产品。
这些物品通常用于日常生活、清洁、存储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