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驰名商标?
法律分析:1。我国法律对商标的保护是以注册为原则,所以普通的未注册商标不能受到商标法的保护,驰名商标除外。甚至“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也受商标法保护。
2.在注册商标争议程序中,普通商标权人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时效期间为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对于驰名商标所有人来说,如果对方注册是出于恶意,则不受5年的限制。驰名商标在中国不需要注册,主张权利也没有时间限制。
3.当驰名商标与企业名称发生冲突时,只要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该驰名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主管机关必须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审查该企业名称是否属于“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情形。
4.普通注册商标只能在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享有专用权,而“注册中国驰名商标”不仅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服务上享有专用权,在不同或者不相似的商标或者服务上也受法律保护。
5.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时,明确将“禁止使用”列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方式,加重了残疾人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权利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犯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抄袭、模仿或者翻译的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引起混淆,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在不同或者不相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该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