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驰名商标需要什么条件?
答:根据工商总局发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可以用来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包括: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的相关材料;(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期限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和注册的历史和范围;(三)证明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相关材料,包括广告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理范围、宣传媒体类型、广告金额等相关材料;(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相关材料,包括该商标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相关材料;(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近三年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面积等相关材料。在本段中编辑认定驰名商标的程序和条件。1.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必须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才能有效保护其合法权益。第二,这个商标在相关人群中有一定的知名度。三、当事人已依法提出申请。1.《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指出,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种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或者提供商标所标示的服务的其他经营者、销售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涉及的相关人员。“驰名商标”起源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驰名商标制度是根据国际国内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为充分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而创设的,其目的是合理保护相关商标的所有权,维护公平竞争,制止对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驰名商标可以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帮助企业巩固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抵御恶意抢注、不同商品近似商标的影响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我国企业纷纷申请将其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所谓驰名商标是相对于所涉及的侵权纠纷而言的,其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效力也有一定的范围和强度。在本次纠纷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并不意味着在其他侵权纠纷中享受驰名商标的待遇。并不意味着它们在任何时候和范围内都受到保护。我国目前实行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均可认可的双轨制,但前提是当事人提出申请或请求,且申请或请求必须基于相关权益受损。驰名商标的保护也不同于普通商标,仅限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驰名商标是跨类别保护的。只要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他企业不得在其任何商品上使用该驰名商标。2.行政认定:我国的驰名商标大部分是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与人民法院相比,其认定的驰名商标比例更大。在商标注册、使用和评审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根据具体事实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2-1.商标局认定:申请驰名商标认定,须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提交相关材料,省级工商局将及时将初审并签署意见的相关申请材料邮寄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最后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该商标是否驰名。商标注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也可以请求商标局认定其商标驰名,此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2-2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的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驰名商标,此时当事人应当提交其商标依法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2-3人民法院确认: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涉案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作出法律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目前,许多企业通过司法这一新的途径认定其商标为驰名商标,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商标意识和品牌意识的增强,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司法鉴定可以在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这使得驰名商标的认定更加便捷,因此成为了很多企业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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