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侵犯公司名称的标准是什么?
企业名称侵权规定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名称权,不存在与商标同名的侵权行为。但是,未经批准的公司名称可能侵权。
虽然核准的公司与商标同名,不存在侵权行为,但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非法使用该商标,构成侵权。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和非法人企业的名称。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造成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他损害的。
二、企业名称是否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
我们注册公司的时候,名字很重要。既要响亮优雅,又要规避法律风险,尽量避免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首先要说的是,工商局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从来不能反对别人主张商标侵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为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一)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显著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可能误导相关公众的;
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不一定构成侵权。根据(2014)苏智民终字第102号民事判决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00189,本案中构成商标侵权,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突出他人注册商标的字样,
二是容易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
一般会突出显示你公司名称的简化字,不要用和注册商标一样的字体。否则将被视为侵权。其次,要看注册商标是否为公众所熟知。如果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跳进黄河也洗不了。
商标所有人也可以不公平竞争为由提起诉讼。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第(三)项规定“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字号”。这一段的前提也是足以引起公众误解,还要考虑检察官的人缘。至于不正当竞争的界定,需要证明之前企业品牌名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在生活中,企业的名称侵权和商标之间是平等的关系,需要合理的判断,但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核准的公司名称,不存在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