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买的商标为什么要撤销?所谓的退出是什么意思?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商标被撤销。商标撤销是指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而被撤销的情况。商标撤销主要是为了节约商标资源,避免注册商标闲置不用的情况。

国家商标局收到个人或单位提交的撤销申请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以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通知注册成功(即已依法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商标予以撤销。国家商标局将向被撤销的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企业或个人需要对商标撤销进行回复,以证明该商标在近三年内被使用过。

第三次注册注销,国家商标局一般不会通知注册商标。一般商标的竞争对手或同行会向商标总局申请注销该商标。

所以在购买新商标时,需要证明该商标在近三年内使用过,这样才不会被注销,可以继续使用。因此,新购买的商标应予以撤销。

企业在收到《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通知书》后,需要准备商标撤销抗辩的证据材料,一般包括:商标所有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通知书》原件和信封,以及能够证明该商标在近三年内被使用过的证据,包括商标使用的图片、印刷情况,或者商标生产、交易的交易单据等。你还需要申请人签署的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使用的申请书。如果找代理机构撤回注册商标,还需要提供商标的委托书。

目前一般企业通过代理结构申请退出,专业代理机构准备的材料会更专业。答辩时,不会因为材料不充足而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