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司与某公司(刚被政府强制关闭)共用一个商标。我们公司该怎么办?

对方公司(被封闭方)是这个商标的注册人,然后授权给你公司。现在对方公司被迫倒闭,其注册商标不自动失效。有两种情况:一是对方公司被强制关闭但未在工商局注销,贵公司可以通过与对方公司的协议将上述商标转让给贵公司。第二,如果强制关闭后对方公司已经在工商局注销,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一年未转让商标的,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注销该商标,所以你公司可以在当时提交该商标的注销注册申请。商标局撤销对方公司商标,核准贵公司提交的商标注册后,贵公司将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