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家电的包装和说明书可以只写设计公司的名字而不写生产厂家的名字吗?生产地一定要写吗?你能写下我公司的地址吗?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符合要求第二条:必须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商名称和地址,说明书中需要显示生产厂商名称。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在说明书上显示你的公司名称和信息,但是工厂的地址要写加工厂的信息。

为了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27条的细节如下:

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以下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2.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主要成分名称和含量的,应当相应地用中文标明;需要提前告知消费者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提前向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

4.限制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明确标注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6.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特点难以加贴标签的裸装产品,可以不加贴产品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