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际商标异议申请?
申请商标国际异议和商标国际注册是获得商标权的主要途径。各国商标主管机关在注册时,会根据本国商标法和国际公约、协定规定的条件,对注册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这些法定条件是商标获得注册的必要条件,称为商标国际注册条件。那么什么是国际商标异议申请呢?国际商标异议申请什么是国际商标异议申请?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在国际商标公告发布后第二个月的1日起三个月内,对在我国要求保护的国际注册商标提出异议。异议申请人是境内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的,异议申请可以直接或者通过商标代理机构邮寄或者送达商标局国际注册处。异议申请人为外国企业或自然人的,必须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对国际注册商标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提出答复。商标局应当根据双方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做出裁定。双方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异议裁定通知书》后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异议复审申请,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最终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