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价值评估有几种方法,每种方法的优缺点和适用条件。

目前,国际上的评估方法主要分为三类: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

1.收益法通过对被评估企业到某一特定日期的预期收益进行资本化或折现来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其理论基础是经济学原理中的贴现理论,即资产的价值是使用该资产可以获得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其贴现率反映了投资该资产并获得收益的风险的收益率。

收益法的主要方法有现金流量折现法(DCF)、内部收益率法(IRR)、CAPM模型和EVA估值法。?

收益法关注的是企业自身的发展。收益法关注企业的盈利潜力,考虑未来收益的时间价值,是一种立足现在,展望未来的方法。因此,有稳定持久收入的成长期或成熟期企业采用收益法更为合适。

优点:可以充分考虑资产的各种折旧因素,并且由于资产的价值是以未来收益来衡量的,所以结果更容易被投资者接受。

缺点:由于大部分设备的预测现金流是由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土地、无形资产等包括房屋、机器设备在内的整体资产带来的,很难量化到单台机器设备。预测未来收益和确定折现率是主观因素,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2.成本法是以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通过合理评估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来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其理论基础是,任何一个理性人对一项资产所支付的价格,都不会高于替换或购买相同用途的替代品的价格。主要方法是重置成本法(成本加成法)。?

成本法则是真正考虑企业现有的资产和负债,是对企业当前价值的真实评估。因此,当涉及仅投资或仅拥有不动产的控股企业,且被评估企业的评估前提为不可持续时,宜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优点:对企业的资产逐一评估然后相加得到企业价值,简单易行。

缺点:

首先,它模糊了单个资产和整体资产的区别。所有的整合资产都具有综合盈利能力,整合资产由单项资产组成,但不是单项资产的简单相加。

企业中的各种单项资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资产和规范的组织结构才能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成本加成法显然不能反映人力资产和组织这些单项资产的企业组织的价值。

因此,用成本法确定的企业评估值只包括有形资产和有形无形资产的价值,而不能将无形资产体现为无形资产——商誉。

二是不能充分体现企业价值评估的评价功能。企业价值本来可以通过预测企业未来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来评估。

而成本法只是从资产购建的角度来评估企业的价值,没有考虑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经营业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同类型企业在同一时期的原始投资相同,无论其效益如何,评估值都会趋于一致。这种结果是违背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

3.市场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市场上可参考或有交易案例的企业等权益类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它的应用是基于一个假设,即在一个完全的市场中,相似的资产会有相似的价格。市场法中常用的方法有参考企业比较法、合并案例比较法和市盈率法。?

与收益法、成本法不同,市场法将评估重心从企业本身转移到行业,完成了评估方法从内部到外部的转变。市场法比其他两种方法更简单,更容易理解。其本质在于寻求合适的基准进行横向比较。在目标企业属于发展潜力型,未来收益不确定的情况下,市场法的应用优势突出。

好处是经过可比企业确定后更容易量化价值。

缺点:在产权市场不发达,企业交易案例难以收集的情况下,难以选择可比企业。即使选择了非常相似的企业,由于市场的多样性,其发展背景和内在质量也有很大差异。

这种方法缺乏实质性的理论依据支持,这是用市场法确定目标企业最终评估值的局限性。作为一种简单的计算技术,它只是对另外两种方法的补充。

企业价值评估的意义

1.从M&A程序来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目标选择与评估、计划准备、分离或同意M&A实施。其中,目标选择和评估是M&A活动首要和基础的环节,目标评估的核心内容是价值评估,是决定M&A活动可行性的前提。

2.从M&A动机来看,M&A企业一般以通过实现管理、运营、财务的协同来实现战略目标为目的,但理论上只要价格合理就可以达成交易,因此双方对标的的价值评估是决定是否达成交易的基础,也是谈判的重点。

3.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M&A企业的交易价值是有利于自己一方的,但由于双方投资者的信息没有完全掌握,或者主观认识上存在偏差。

因此,在M&A的过程中,需要对并购后的M&A企业本身、目标企业和联合企业进行价值评估,三者既独立又相互联系,缺一不可,而* * *的同构成为M&A的企业价值评估,对M&A决策的成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