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侵权?
判断这个问题的法律性质有两个方向:1,是否构成商标侵权;2.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就商标而言,要看ABCD的具体构成。如果AB是关键词,CD是常用词,基本构成商标侵权。如果ABCD组合在一起是显著的,应该不是。
不正当竞争:看你用的ABCD是不是容易和AB或者ABEF混淆,让人误以为是别人的商品或者和别人有特定联系。具体要根据具体的相关文字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来判断。
实用建议:如果申请ABCD的商标注册,说明主管机关并不认为其与较早申请的商标近似或混淆,可以放心使用;如果没有通过,而且没有理智地先引用AB商标,就应该停止使用ABCD,这在法律上风险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