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腿商标转让应该属于哪一类?

火腿是腌制或熏制动物的腿(如牛腿、羊腿、猪腿、鸡腿)。是腌制、熏制、发酵、干燥后的腌制动物后腿。一般以猪后腿或碎猪肉、牛肉为原料,配以淀粉和食品添加剂,压制成“夹心火腿”,又称“火肉”、“蓝熏”。中国传统美食。起源于浙江金华,以浙江金华和江苏如皋、江西安福、云南宣威产的现代火腿最为著名。随着中国国力的不断增强,人们的消费能力也在不断增长,市场需求也在不断扩大。所以面对这个大市场,建立自己的品牌是很有必要的。然后,品牌的使用从商标注册开始。注册商标之前,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商品的商标类别。那么,火腿商标转让应该属于哪一类呢?

火腿商标转让应该属于哪一类?

在八戒知识产权的商标分类百科中,我们知道火腿属于商标分类45类中的第29类。

类别29,主要包括为食用目的而制备或保藏的动物性食品、蔬菜及其他园艺产品。

2901-肉类、非活家禽、野味、肉汁(火腿290063)

2902-非生活用水产品

2903-罐头食品(不包括软包装食品,与原料和成品归类)

2904-腌制和干燥的水果和产品

2905-腌制和干燥的蔬菜

2906-鸡蛋

2907-牛奶和乳制品

2908-食用油和脂肪

2909沙拉

2910-食用果胶

2911-加工过的坚果

2912-干蘑菇产品

2913-食物蛋白质,豆腐制品

2914-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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