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类商标升级需要重新申请吗?
注册商标应当按照核准的注册范围使用。如果应用到其他品类,其他产品或者服务,怎么办?是直接申请升级类型还是重新申请?
1.要增加小商标类型,只能重新申请,不能直接在原注册商标中更改。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擅自变更注册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因此,申请人不得随意改变商标图样或核准使用的商标范围。
如果需要变更商标样本,或者需要增加种类和项目,需要重新注册商标。
2.擅自改变商标图样和核定使用范围的危害:
1.商标取消的风险
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成为核准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所以很多竞争对手抓住这个机会撤销商标,而商标的实际使用是不合规的,导致证据的使用无法选择,导致商标被撤销。
2.引起消费者的困惑
如果实际使用中注册商标与申请商标不一致,就无法标注注册商标的标识,容易让客户混淆,认为是“仿制”品牌,进而失去受众。
3 .不能识别名称、驰名和知名商标。
确定名称商标的前提是保证与商标申请时的形状一致。如果注册商标在此过程中发生变更,即使符合认定名称商标的其他条件,也不予认定。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申请人在注册商标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商标类别和小项,否则只能重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