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商标侵权

法律分析:第一种是非法院传票,但是其他主体通过邮件或者其他形式告知侵权。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属于欺诈或恶性竞争(当然也可能存在真实的侵权)。这时候就要先鉴定对方是否拥有该商标类别,如果没有,可以忽略。如果有侵权,而对方又没有通过法院处理,那多半是出于私人目的,企业只需要耐心协商就可以了。

第二种是法院传票。这种情况下,起诉方认定你侵权,给对方造成了或多或少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其前三年确实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遭受其他损失的,被诉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