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谁开的发票?
发票开具对象应当根据下列条件确定:
1.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收取款项,收款人应当向付款人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付款方会给收款方开具发票;
2.在特殊情况下,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如下:
(1)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
(2)国家税务总局认为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其他发票。
开具发票的过程如下:
1,打开开票电脑,插入税控面板,点击开票软件,点击登录;
2.进入开票界面,点击发票填写(注意特价票和普通票的选择),检查手头的发票号与系统中的不同,点击确认;
3.进入填制界面,先检查纸质发票编码与开票软件的对应关系,然后将发票放在打印机上,输入客户开票信息,复制一遍再检查。如果正确,点击打印,发票就完成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经营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付款方会给收款方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