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谁开的发票?

发票开具对象应当根据下列条件确定:

1.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收取款项,收款人应当向付款人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付款方会给收款方开具发票;

2.在特殊情况下,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如下:

(1)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

(2)国家税务总局认为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其他发票。

开具发票的过程如下:

1,打开开票电脑,插入税控面板,点击开票软件,点击登录;

2.进入开票界面,点击发票填写(注意特价票和普通票的选择),检查手头的发票号与系统中的不同,点击确认;

3.进入填制界面,先检查纸质发票编码与开票软件的对应关系,然后将发票放在打印机上,输入客户开票信息,复制一遍再检查。如果正确,点击打印,发票就完成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经营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付款方会给收款方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