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投诉商标权使用不当
法律分析:如遇商标权使用不当,可与对方协商或进行平台投诉。如果没有平台管理,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对于网店,商标权不当使用的权利人必须提供自己的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身份证照片原件;并提供被举报人的店铺名称或商号及相关链接,然后向平台投诉渠道举报。一般会在接到举报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处理,并在站内以邮件、信函的形式给予回复。如果卖家发布的商品中存在不当使用他人商标的情况,相关商品将被下架。可在接到举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投诉。如无投诉,应及时修改相关商品。同一权利人在三日内对同一销售者的举报视为举报。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用户的下列行为: (一)销售者在发布的商品信息或者使用的字号、域名中不当使用他人的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二)销售者销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的;(3)销售者发布的商品信息或者销售者使用的其他信息(如易联的认证标志)在消费者中造成混淆、误解或者不正当竞争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或者与他人有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对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标志的;
(2)擅自使用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包括简称等。)和名字(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对他人有一定影响的;
(三)擅自使用域名、网站名称、网页等的主要部分。,对他人有一定的影响;
(四)其他能够使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有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