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种植补贴政策有哪些内容?
新种植荔枝奖:
2021至2023年三年内,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县财政给予1000元/亩补助。
1,连续种植100多亩。
2.栽培品种为桂味、仙金凤、无核荔枝优良品种。
3.每亩种植荔枝30株以上。
4.种植成活率达85%以上。
补贴面积核实方式:种植业主申请并填写统一表格,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镇(街道)财政所、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及相关村委会干部对材料进行核实,材料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由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组成的工作组对材料进行核实后,按程序将奖金兑现给荔枝种植户。
高嫁接再植奖励:
2021至2023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县财政奖励800元/亩。
1,连续高接50亩以上,每接15个接穗以上。
2.母树冠幅预留2米以上,每亩预留15株以上。
3.嫁接品种为桂味、仙金凤、无核荔枝。
设施种植奖:
2021至2023年,建设桂味、仙金丰、无核荔枝等知名荔枝果园,建设水肥一体化灌溉设施,建成100亩以上的,县财政每亩奖励200元。
创建品牌奖:
鼓励荔枝主申报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并申报注册商标。对2021至2023年首次获证的荔枝经营主体,由县财政根据广西农业农村厅条件给予奖励(财政资金申报除外)。鼓励有条件的经营主体打造“休闲果园”旅游,对成熟的经营主体,由县农业农村局和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指导申报休闲农业示范项目。
鼓励和支持企业和经济人才创办农业企业参与名优荔枝生产,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机制,使土地合理向种植大户流转,发展名优荔枝专业化生产,扩大基地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