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新品牌的药品要不要换条形码?我能用原来的条形码吗?有什么规范性文件可以参考吗? 在中国境内销售和使用的药品,其包装和标签所使用的语言必须以中文为主,并应当使用国家语委公布的现行标准语言。民族医药可以增加其民族性。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在其药品包装上使用条形码和外文对照;在中国获得专利的产品还可以标注专利标记和专利号,并注明专利许可的种类。参考资料:/WS01/CL0058/93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