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企业商标转让有期限吗?
让我为你详细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有效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对与其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三条商标注册人申请撤销注册商标或者撤销其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商标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注销申请书》,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人申请撤销其注册商标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注册其商标,经商标局核准撤销的,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在指定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第七十四条注册商标依照本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被撤销或者注销的,原《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以公告;撤销该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或者商标注册人申请撤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补发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三。结论:
1.如果整个企业商标被注销,需要等到1年以后才能申请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仅在个别商品类别注销商标的,其他注册类别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该商标仍为原被注销企业的财产。个人可以根据商标注册证记载的权利人,请求通过转让取得商标的全部权利。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