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女儿因真功夫商标纠纷索赔210000000元。

8月25日,从官方网站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李小龙文化信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诉上海真功夫快餐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真功夫快餐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一案于25日上午9时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值得一提的是,李小龙文化信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是李小龙的女儿李香凝。公司成立于2017,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认为原告公司合法享有与李小龙有关的各种权益,并在中国大陆注册了近60个与李小龙有关的商标。告知原被告功夫未经授权使用李小龙肖像,侵犯了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应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继NBA篮球明星乔丹的投篮形象被某运动品牌引用后的又一起侵权纠纷。

这个案子其实是2019 12以“一般人格权纠纷”为由起诉的,直到今天才开庭审理。当时李香凝的主张是,功夫公司应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连续90天在媒体页面澄清与李小龙无关,并赔偿经济损失21万元。

资料显示,从2004年开始,功夫开始使用“酷似”李小龙的功夫龙形象。

2019年,真功夫作为被告对外界表示,所有商标都是公司申请的,从2004年开始使用,已经15年。虽然之前一直有争议,但从未被相关部门判定为侵权并处罚。被起诉多年,公司觉得很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