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Xi著名商标有什么要求和条件?

根据《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暂行规定》,省局决定启动2016年度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重新确认2013年度陕西省著名商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声明的范围和条件

凡有效注册商标在2016注册满三年,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公众所熟知,符合《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条件的陕西省商标所有人,均可自愿申报认定陕西省著名商标。

2013认定的陕西省著名商标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商标所有人可以申请延长有效期的确认。

第二,申报的时间和程序

申请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和延长有效期的,商标所有人或者受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领取并填写《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向所在地县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在陕中央企业和在省局注册的企业可直接向省局提出申请。

各市局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认为符合陕西省著名商标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省局商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不符合陕西省著名商标条件的,应当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

所有申请材料请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交至省局商标监督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申请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和延长有效期的,商标所有人应当填写《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2.正在使用的商标和商标图样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该商标最早使用和近三年持续使用的证明材料;

4 .近三年质量管理部门组织的统一检验、抽样、定期检验和日常监督的结论;

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上一年度的产量或销量、产值或销量、市场份额、利润等指标及依据的说明;

6.该商标商品(服务)销售(服务)的区域情况、广告投入金额及覆盖面积证明;

7.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在全省同行业中的排名及相关证明材料;

8.企业内部商标管理机构的设立和人员配备情况,近三年商标侵权和自我保护情况;

9.省内著名商标的设立及其他能够证明该商标知名程度的材料。

四、申报工作的要求

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对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帮助支持,切实做好省著名商标的组织和申报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向每一个企业宣传著名商标的意义和作用,引导企业提高商标意识,引导企业正确运用商标战略和商标策略开拓市场,鼓励争创省著名商标,积极帮助企业做好省著名商标的申报工作。

(2)严格申报条件。认真审核商标所有人申报的材料和商标使用管理情况,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推荐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产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销售(服务)区域和广告在陕西省内覆盖面广,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晓度,符合本省著名商标的要求。

(三)认真做好著名商标延续确认工作。2013年,省局以陕工商字[2065 438+04]7号文件认定的“西投控股”等940件陕西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三年,由各市局负责通知各企业申请延长有效期。企业申请延期的,要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报省局确认;对未申请续保、未被确认的,要了解未提交续保申请的原因,进行登记,加强监管。

(4)促进商标升级增量。结合省局推进“一所一标”工作的要求和“一人一标”的思路,以农产品品牌发展为重点,把著名商标申报推荐作为支持地方特色和支柱产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不断推动我省商标升级。指导企业规范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并及时上报,确保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