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琪申请了“OMG to buy it”作为声音商标,这是非常容易识别的。为什么被拒?
为什么被拒?具体原因如下:
第一,商标不能随便注册,商标使用的词汇也需要审核
现在申请商标似乎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是特步不服,阿里巴巴的阿里妈妈、阿里爷爷等舶来品商标带动了舶来品商标的热潮。这些舶来品商标一次次冲击着人们的视线,似乎让人觉得申请一个商标非常容易。但实际上,申请商标并不意味着他们想申请就申请。申请商标是可识别的功能,但商标申请使用的词汇也是一定的。
第二,公众词语和带有宗教信仰的词语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李佳琪申请了声音商标?我的天啊。买吧!?好像没有错,但是不知道这个商标当中?我的天啊。属于英语词汇?我的天啊!?翻译过来的意思可以是我的上帝,也可以是我的上帝。同时也是全世界都知道的通用语言,所以龚* *这个词不能作为商标申请。李佳琪申请商标被驳回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龚* *字样,相当于龚* *,不能私有化。虽然李佳琪活的口头禅是?我的天啊。买吧!?,确实是很有眼光的,至少在中国,每当直播的时候,听到这句话都会让人想起李佳琪,但是公众* * *的话就是不能当商标,规矩就是规矩。
第三,声音商标太少,一般人申请不了。
还有呢?我的天啊。?上帝的翻译是?上帝啊。上帝啊。诸如此类,这属于带有宗教色彩的宗教信仰词汇,这样的词汇也是不允许作为商标使用的,这是《商标法》明确规定的,所以肯定是不能申请的,原因有二,声音商标还是比较特殊的,一般人是不能随便申请的。
综上,欢迎讨论,写作不易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