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展养老服务可以获得哪些政策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自建产权房举办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床位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认定为“省级健康养老服务集聚区”和“省级健康养老服务综合发展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65438万元...7月6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省民政厅近日公布了江苏省支持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清单,不仅有“真金白银”的税收补贴,还有培养养老行业人才的政策。

此次公布的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包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政策、人才培养政策、智慧养老五大类。其中,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补贴是最“真金白银”的激励措施。例如,江苏对符合条件的自建产权养老机构,提供每张护理床位不低于654.38+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租赁期限5年以上的房屋举办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床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除了养老服务,江苏一直积极推进养老产业省级健康养老服务集聚区建设。对认定为“省级健康养老服务集聚区”、“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发展示范基地”、“省级养老服务业创新示范企业”的,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654.38+0万元。优先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品牌化、标准化建设,对列入省服务标准化计划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驰名商标的养老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人才素质是养老产业发展的基础,江苏也给予了一系列支持。如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本省连续从事护理岗位工作满5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财政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各地积极支持和引导养老护理员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工作2年以上的,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的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