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申请费用和途径有哪些?

1.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仅供参考)?报名费按类别和数量收取。每类每个商标收费1.9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费用,国内公司或个人,含1.000国家费,900代理费)和30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费用,国外公司或个人,含国家费)。代理费(2000年)二。申请驰名商标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根据工商总局发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可用于证明该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有:1,证明该商标为公众知晓的相关材料;2.证明该商标使用期限的相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和注册的历史和范围;3.证明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相关材料,包括广告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理范围、宣传媒体类型、广告量等相关材料;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相关材料,包括该商标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相关材料;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近三年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面积等相关材料。三、成为驰名商标的方法驰名商标是指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有哪些?驰名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是优良的商品或服务品种与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完美结合。它们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市场潜力,对消费者极具吸引力。在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争创驰名商标已经得到企业的认可。《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的使用期限;(三)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记录;(5)使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为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4月17日发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下列材料可以作为证明某一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该商标为公众知晓的相关材料。(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期限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和注册的历史和范围。(三)证明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相关材料,包括广告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理范围、宣传媒体类型、广告量等相关材料。(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相关材料,包括该商标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相关材料。(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近三年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面积等相关材料。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称号有五种合法途径:1,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企业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该商标驰名的相关证据材料。经工商局调查核实后,逐级推荐上报,由商标局认定。2.就是在商标异议程序中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商标法》第13条规定:“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复制、模仿或者翻译的驰名商标,容易引起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申请注册不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企业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他人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在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其商标驰名的同时,请求不予注册他人商标,商标局予以认定。3.就是在商标争议程序中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企业认为他人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证明其商标的相关材料,同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请求裁定撤销不当注册商标的同时,认定其商标为驰名商标。4、正处于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企业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市(地)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相关材料。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相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做出认定。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产生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就同一商标再次提出认定请求。5.就是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依法对涉案注册商标是否驰名进行认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按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据此,企业商标权受到他人侵害的,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相关证据材料,申请法院认定其商标为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