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15是什么意思?
当时中国在2001的入世谈判中,谈判原则之一就是“坚持以发展中成员的身份加入”,也正是这一原则让中国赢得了一些优惠待遇,包括普惠制安排,允许发展中成员出于国际收支平衡、保护不成熟产业、免除某些特定义务、较长过渡期安排等目的,暂时偏离世贸组织的多边纪律。
由此,我国部分行业享受了一定的“过渡期”安排,大部分行业和领域的过渡期已经结束。例如,在对外贸易经营权开放方面,对外贸易经营权由“审批制”向“登记制”过渡的时限为入世后三年;关税总水平从入世前的14%下降到10%,最长实施期将是2008年。
非关税措施,逐步取消世贸组织成员不再保留的400多项非关税措施,将在入世后1-3年内完成。在服务贸易领域,中国承诺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设立代表处,并在入世1年后取消对驻华代表处的地域和数量限制;
在银行的商业存在方面,入世五年后,允许外资银行向中国境内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人民币服务等。,而且基本上他们的承诺都兑现了。
扩展数据
事实上,根据201165438国务院新闻办2月7日发表的《中国的对外贸易》白皮书,截至2010,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全部履行完毕。
央视新闻客户端文章分析认为,首先,作为重点的汽车关税基本完成了承诺。根据承诺,从2006年7月1日起,我国将轿车、越野车、乘用车进口税率由28%降至25%,车身、底盘、中低排量汽油机等汽车零部件进口税率由13.8%降至16.4%。
至此,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降低汽车及其零部件税收的承诺已经兑现。
根据协议,中国必须从加入世贸组织之日起开始履行降低进口商品关税的义务,并在2004年前基本履行完毕,极少数商品可给予2010的宽限期。
比如草莓,属于农产品和其他鲜果,加入之日的约束率为27.1%,最终约束率为14%,2010年前实施。“护肤品”加入当日的约束税率为28.7%,2008年实施的最终约束税率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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