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中国驰名商标?

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途径主要有三种:

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

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提交相关材料,省级工商局将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的相关申请材料及时邮寄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最后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该商标是否驰名。

商标注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也可以请求商标局认定其商标驰名,此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

第二,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

按照《商标法》和《商标法》的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该驰名商标。此时,当事人应当提交其商标依法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

三、通过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将涉案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