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外国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吗?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在商标使用中添加外国名称。参考:《商标法》第10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相同或者近似,与该国的名称、标志、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