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法》禁止哪些行为?
违反国旗法的行为包括:
1.在公共场合焚烧、损毁、涂写、污损、践踏等侮辱中国人民* * *和国旗国徽的。
2.悬挂、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有损国旗尊严的行为。
3.随意丢弃国旗的行为。
4.不得将国旗及其图案作为被授予专利的商标、图案和商业广告,或用于私人丧葬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在公共场合以焚烧、损毁、涂写、污损、践踏等方式故意侮辱中国人民和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九条: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污损、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十九条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或者使用国旗。
不要随意丢弃国旗。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回和处理。大型群众性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应当收回或者妥善处置活动现场使用的国旗。
第二十条国旗及其图案不得作为商标、被授予专利权的图案或者商业广告使用,不得用于私人丧葬活动等不适当的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