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如何保护驰名商标的?
法律分析:我国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措施如下:(1)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造成《商标法》第八条第(九)项所述不良影响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将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驰名商标的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但恶意注册不受时间限制。(二)在非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并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有某种联系,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权益的,驰名商标注册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指定期限内予以制止。(三)自驰名商标被认定之日起,他人将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可能引起公众误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准注册;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的注册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权利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犯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抄袭、模仿或者翻译的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引起混淆,不予注册,禁止使用。在不同或者不相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该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