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广元市剑阁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的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考招聘岗位正在事业单位编制中,招聘名额为118。
同一招聘岗位有多个事业单位招聘的(见附件2),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经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工作单位。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加试,再按加试成绩排名。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剑阁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要求及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高校毕业生。
其中,2023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凭凭证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
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拒绝录用或拒绝进入下一招聘阶段,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 * *生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够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报考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5)委托和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托和定向单位的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规定被辞退的;
(五)近三年在职人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
(六)受处分期间或者受影响期间;
(七)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或者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八)在公务员、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处于禁入期的;
(九)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管、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兵或者拒不履行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时间计算以报名第一天为准(2023年3月10)。
4.在剑阁工作的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第四,注册和网上支付
本次公考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3月10至3月17日24:00。
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
注册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
1.明确要求。
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相关政策法规、相关注意事项等。,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应聘或聘用资格无效,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填写信息。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按照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如实准确填写《剑阁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内容。
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要准确表达,便于资格审查。
填报信息的考生不能证明自己完全具备考试资格,不能通过考试,责任由考生承担。
3.上传照片。
网上提交《申请表》后,申请人将根据网上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JPG格式照片,尺寸为15-20K。
有关单位根据考生上传照片的质量进行网上审核。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考生按照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
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
有关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及时向考生反馈初审结果。
网上资格审查只检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不验证报名信息的真实性。
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最终以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结果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2)网上支付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上传照片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照网上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19日24: 00。
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发[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费为每人每科50元。
已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并上传质量合格照片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网上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笔试费用免除相关规定见附件4(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剑阁县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三)岗位和人员调整
公开招聘考试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达不到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减少或取消岗位将于2023年3月21日前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如该职位取消,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可考的招聘职位。
如需转岗,请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向剑阁县人事考试中心提交《转岗申请表》中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转岗。
未申请换岗即取消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职位被取消、放弃调剂、不愿或无力调剂的考生所缴纳的笔试费用,将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考生报名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4)打印申请表。
照片上传成功并缴费的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根据网络提示打印两份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的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动词 (verb的缩写)检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全面淘汰考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剑阁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试工作,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工作细则》组织实施。
(1)考试成绩的计算
考试成绩按照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岗位笔试科目见附件2。
报考各类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在60分及以上;没有比赛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投票决定,并记录投票情况。
(二)笔试
1.《基础教育》考试大纲参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基本笔试及复习大纲》执行;公共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笔试大纲参照《四川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共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笔试大纲(试行)》执行;综合知识笔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大纲》执行。
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下载考试大纲,请考生自行购买复习资料。
2.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9日(详见准考证)。
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基础教育,4月9日笔试科目为公共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和综合知识。
缺席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3.《基础教育》、《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笔试》、《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阅卷工作采用评分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阅卷和核对流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的阅卷申请。
如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查分的。,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剑阁县人事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成绩核对结果将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和笔试总成绩在规定时间内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政策加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5。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应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8:30-12:00、14:30-18:00)持本人有效证件、考核材料及所在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原件到剑阁县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
(3)面试
1.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面试。
面试方式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资格审查程序。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按不超过3: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笔试总成绩与上一次资格审查人员相同的,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注意询盘。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下列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1)报名表2份(报名时请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与报考资格相关的其他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
2023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1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所就读院系及专业的材料。
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资格,以考生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书所载的资格条件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生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承担。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
资格考试将在两天内进行。
第一天只对剑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审查,第一天资格审查于当日16:30结束。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在资格审查第一天结束后,根据申请人留下的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天进行替补人员的资格审查(即第二天只考替补人员)。
按规定参加补充资格审查的人员,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错误或被屏蔽而无法通知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
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当天,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来到考场。
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由面试人员递补。
4.结果公布。
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本人签字。
(四)公布考试结果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包括笔试成绩、政策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医务人员的确定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名额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相同,不能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安排加试,然后按加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保障HBsAg携带者入学就业权益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10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主管部门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人员名单将与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4)复验和补货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当天或当场未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要求复检。
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进行复检。
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外的有关部门指定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申请复试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试结果为准。
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由体检人员根据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限一次。
(5)体检费用
体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七。调查
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应当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培养、心理调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表现或者学习成绩等进行考察,核实人事档案等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和报考资格的真实性、有效性。
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按参加过该职位的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限一次。
八。宣传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复审。对考核合格并确有拟聘人员,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人必须实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任何匿名或通过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反映问题严重且有证据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否认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自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无异议的,主管部门通知其提交相关招聘材料。如为原职工,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经考核确认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招聘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最多在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X.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观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2)建议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招聘期间留下的电话号码不要更换,保持通讯畅通。
因无法与申请人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我县未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一个环节达不到相关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根据本公告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自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关要求。
最低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借或转让。
(六)对无异议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进行公示。本人在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不一致的,取消拟聘用考生资格,责任由考生承担。
(七)拟任职人员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
XI。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中,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当保证信息、过程和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试纪律与纪律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依据原省人事厅、原人事部发布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理。
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本公告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
未尽事宜,由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资格审查和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剑阁县交通局:2916112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6601522
剑阁县卫生局:6602836
剑阁县教育局:6602126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601296
剑阁县人事考试中心:6601300
(2)网上注册技术咨询电话
028-83336031 0839-3308105
(3)监督电话号码(区号0839)
剑阁县监察委员会:6600998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7日
附件下载
1.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表。文件
2.剑阁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文件
3.剑阁县2023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文件
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免笔试考试费相关规定。文件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相关规定。文件
如果你对自考/成考有任何疑问,不了解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了解自考/成考地方政策,点击最下方咨询先生官网,免费获取复习资料:/x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