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QQ不能被腾讯收回?
腾讯与奇瑞:QQ商标跨界之争
近年来,商标纠纷数量不断增加,影响越来越大。纠纷的当事人大多是行业巨头,因此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近日(2065438+2003年7月),腾讯与奇瑞在汽车领域争夺QQ商标的案件成为媒体报道的焦点。因撤销注册在汽车等商品上的“QQ”商标,腾讯将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奇瑞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该案于2013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腾讯为什么要起诉商评委?
不明原因的读者可能会疑惑,腾讯和奇瑞为什么要争夺“QQ”商标,那么为什么不直接起诉奇瑞而是起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呢?这得从整个事件说起。案件简要回顾:2005年5月,腾讯公司在12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QQ”商标,2008年3月获得国家商标局核准。2009年6月5438+065438+10月,奇瑞公司以该商标损害其在先权利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该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争议商标的注册构成了“先占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注册”的情形,故撤销该注册商标。腾讯不服,将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
商标注册有多重救济程序。因类似或者其他原因被商标局驳回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复审决定不服的,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初步审定通过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的,还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异议复审。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定仍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驳回复审和异议程序都是关于未注册商标的。商标已经注册的,相关权利人仍可通过争议程序或撤销程序申请撤销该商标。
《商标法》第41至43条规定,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于恶意注册,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时间限制。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因此,在奇瑞成功撤销腾讯在汽车产品上注册的“QQ”商标后,腾讯不能直接对奇瑞的撤销提起民事诉讼。因为撤销裁定是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腾讯只能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对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裁定,而奇瑞只能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腾讯在汽车领域的QQ商标是出于什么考虑?
一个是互联网巨头腾讯,一个是国内汽车巨头奇瑞。两家公司的业务完全不相关,不存在竞争关系。为什么他们要花将近10年的时间争夺QQ商标?
对于奇瑞来说,大家都可以理解,毕竟是在汽车行业,生产QQ微型车,争夺汽车产品上的“QQ”商标,是理所当然的。但对于腾讯来说,很多人很难理解,为什么一家互联网公司要和汽车公司争夺汽车领域的QQ商标。腾讯是不是要转行造车了?疑点重重。
事实上,腾讯在汽车领域争夺“QQ”商标并不是心血来潮,也没有什么原因。相信以腾讯的智慧,背后一定有深思熟虑的考量。笔者作为一个局外人,在此暂且发表以下拙见,以期教学。
第一,随着车联网或物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与硬件的融合加速,各种汽车软件应用不断发展。汽车对计算机和传感器的依赖也增加了,网络服务在其中起着关键作用,市场前景无限广阔。
作为国内最大的综合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腾讯的产品和服务涵盖通信、信息、娱乐、电子商务等各个方面。面对即将到来的时代,未来其产品和服务必然涉及物联网领域,因此不排除腾讯未来会进入汽车电子或零配件等相关行业。此时,既彰显了腾讯的前瞻眼光,又通过在汽车等相关商品领域布局注册商标,为其未来发展做铺垫。
第二,保持QQ品牌的统一性和专用性,防止商标淡化,也是腾讯品牌战略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QQ”作为腾讯的核心品牌,几乎在腾讯所有业务领域都有注册和使用。一是为了商标防御策略,二是为了加强QQ品牌与腾讯之间的专用性,维护统一的品牌形象。经过多年的使用,“QQ”实际上已经和腾讯形成了唯一的对应关系。如果其他企业在其他商品类别取得注册的“QQ”商标,势必会打破目前的统一性和专用性,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淡化腾讯的“QQ”商标。
第三,腾讯法务部的不屈意志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案件的发展。据媒体报道,腾讯法务部在29起诉讼中创下不败纪录,打赢了加湿器、鞋厂等传统企业,搜狗、360等互联网公司,甚至普通QQ用户的诸多官司。胜率极高,声誉深远。拥有如此辉煌的战绩,必然会给腾讯法务部带来压力,迫使其竭尽全力追求胜利。
第四,在汽车领域与奇瑞争夺“QQ”商标也会带来额外的利益。凭借丰富的人力、雄厚的财力和强烈的维权意愿,
敢于与行业外的巨头正面交锋,不仅可以展现腾讯保护自身知识产权、树立强大企业形象的强大决心和实力,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威慑潜在对手,促使其不轻易侵犯腾讯权益。
恶意抢注还是保护性注册?
在腾讯与奇瑞的争斗中,腾讯声称其在多个领域注册“QQ”商标是对QQ品牌的保护性注册,而在奇瑞使用“QQ”商标之前,腾讯的“QQ”商标已经构成驰名商标;奇瑞认为腾讯在汽车领域注册“QQ”商标是恶意的。奇瑞比腾讯更早在汽车领域使用“QQ”商标,并花费了巨额广告费用,理应受到保护。即奇瑞认为腾讯构成恶意抢注,而腾讯认为是保护性注册,受驰名商标保护。
是否构成抢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在争议商标申请日之前,他人商标已被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争议商标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争议使用的商品/服务原则上与他人商标使用的商品/服务相同或者近似;争议商标的申请人是恶意的。
奇瑞认为腾讯构成恶意抢注,应证明其在腾讯汽车领域的QQ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使用了“QQ”商标并具有一定影响力,且需要证明腾讯是恶意的。前者相对容易证明,只要能提供相关使用和宣传证据即可;对于难以证明的恶意,要综合考虑争议商标申请人是否与在先使用人有过贸易关系或合作关系;是否* * *位于同一地区或双方的商品/服务具有相同的销售渠道和地理范围;是否发生过其他纠纷,可以知道在先使用人的商标;是否有任何内部人员接触;商标申请人在注册后是否利用对商标有一定影响的在先使用人的声誉和影响力进行引人误解的宣传,胁迫在先使用人与其进行贸易合作,并向在先使用人或他人索取高额转让费、许可费或侵权赔偿等有争议的;别人的商标是否有很强的原创性等因素。
腾讯要求驰名商标跨类保护,应当证明其“QQ”商标在奇瑞汽车使用“QQ”商标之前已经驰名,但腾讯的“QQ”商标在2009年就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奇瑞公司早在2003年就推出了微型车奇瑞QQ。因此,腾讯很难证明其“QQ”商标在此之前已经驰名。
腾讯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官司虽然已经开庭审理,但最终判决还需要时间检验。与漫长的诉讼程序相比,商标诉讼中双方的合作与沟通更为重要。希望腾讯和奇瑞能找到最好的解决方案,互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