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所有人变更名称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商标注册人变更名称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注册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经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的证书,并予以公告;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名称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一并变更;不同时变更的,商标局应当通知其限期改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