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镇经济状况

水子湖位于嘉鱼县芦溪镇。是一座小型水库,水域面积约2000亩,库容10万立方米。现有的水闸与长江相连,长江在古代是洞庭湖的边缘,后在长江支流泸水河汇入长江时淤塞成湖泊沼泽。镇湖3400亩,国有虎山林场3100亩,湖滨港湾。

2011 3月10日,佛山市旅游局和路畅农场的投资者应邀来我县考察,他们对荀子湖的地形非常感兴趣。县委、县政府先后5次组团赴广东招商洽谈,并于6月12日在我县正式签订投资框架协议。此后,经过多次互访、踏勘、论证,正式的投资合同于201165438在鄂港粤经贸洽谈会上签订,由湖北省省长和广东省省长朱签字。根据协议内容,该项目由路畅集团全资拥有,投资期限为8年。计划将水子湖发展成为以旅游、商业、农业生产等中低端群体参与式体验和游乐项目为主的综合体,力争成为国家5A级景区。项目区总面积约2万亩,总投资约60亿元人民币。计划建设8-10个子项目,涵盖观光园、动物园、动漫产业园、汽车游乐场、生态农业、水上娱乐等。同时将建设20个各具特色的旅游度假区、商务会议度假区、超五星级养生度假区。该项目近期计划年接待旅客300万人次,主要面向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河南、江西客源市场;远景年接待能力500万人次以上,聚焦华中市场,与三湖、连江HNA项目相呼应、相补充,形成嘉鱼县大旅游区,涵盖高、中、低端旅游群体,满足休闲、度假、游乐、体验、观光等多种旅游需求。芦溪镇投资奖励和优惠政策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招商引资和服务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抓住东南沿海地区和武汉城市圈产业转移的发展机遇,在全市掀起扩大外来投资、优化发展环境的新浪潮,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成功引荐投资者在我市投资建设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投资者),均予以奖励。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引进项目资金,是指工业项目建设资金(不含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证券融资以及从国家和省职能部门争取的政策性资金),以及利用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投资我市工业项目。第四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规定的下列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给予引进资金奖励: (一)工业项目;(二)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三)镇人民政府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其他项目;第五条设立招商引资信息专项奖金,奖励引荐投资者。奖励以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到位额为依据,分档次计算奖励。最低奖励标准为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一)推荐固定资产投资在2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200万元,不含500万元,下同)的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一次性给予信息费奖励5000元(项目后期投资不再纳入奖励范围,下同)。(2)推荐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654.38+00万元以下的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给予一次性信息费奖励654.38+00万元。(3)推荐固定资产投资654.38+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给予一次性信息费奖励2万元。(四)推荐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给予一次性信息费奖励3万元。(五)推荐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4000万元以下的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给予一次性信息费奖励4万元。(六)推荐固定资产投资4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给予一次性信息费奖励5万元。(七)推荐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给予一次性信息费奖励6万元。推荐投资项目为省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以上一年度公布的成果为准,下同)且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成投产后再给予一次性奖励654.38+0万元;属国家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生产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产品且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成投产后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属于国内企业500强、固定资产投资6543.8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再给予一次性奖励6543.8亿元;对世界500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第六条项目引进落户后,镇委镇政府成立项目建设服务专班,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第七条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一)客商投资兴办企业。镇政府负责“道路、电力、自来水、电信、电视和下水道”。“刘同”接厂门,企业负责厂内部分;(2)企业用地。镇政府负责支付群众征地补偿款,企业负责支付每亩2万元左右的费用。另外,土地出让金提交县政府实行企业征收后,县留成部分奖励企业发展。(3)全省同网电价约0.5元/度,水价1.5元/吨;(4)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免征二减三,即县级留成部分前两年全额奖励给企业,后三年减半奖励给企业;(五)镇政府成立专门协调班,负责跟踪保姆式服务;(6)发改局、工商局、税务局、建设局、环保局实行免费办证,企业对环评报告负责;(七)政府依法保护客户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财产所有权。除安全、环保检查外,其他未经政府批准的检查不属于企业检查、收费和罚款;(八)投资密度为每亩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政府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额确定土地面积;(九)企业还可以享受县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十)企业要求的其他问题,可向县政府申请召开相关职能部门会议,具体研究解决,实行一企一议,切实解决企业投资、生产、发展中的问题。第八条投资者在项目登记后,凭投资业主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申请确认书,向镇工业办申报信息奖励。镇工业办收到投资者申请后,对推荐项目进行审核确认,提出奖励意见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并按第五条规定及时兑现。同一项目有两个以上投资者的,分配比例由投资者自行决定。这种激励方式是以人民币计算的。若引入资本为外汇,则按资本到位当日人民币汇率折算。凡违反本办法骗取奖励的,除追回全部奖金外,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和经济责任;其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九条本办法由镇工业办公室组织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奖励办法同时废止。相关内容与上级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