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和商号有什么关系?

答:在商业市场的各种商业活动中,还有很多其他与商标非常相似的标志或标记。有些与商品经济有关,但与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不同。有的用在商品上,贴在商标上,是同一所有人。这些标志或标记容易与商标混淆,有必要详细介绍。商号(工商名称)就是其中之一。商号(TradeNames,又称:企业标识、厂商标识)主要是指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在注册时使用的企业名称的一部分,是工厂、商店、公司、集团等企业的特定标识和名称,依法享有专用使用权。商号权属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定义的工业产权范畴,通过合法注册取得的商号权也受法律保护。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商号权,但《民法通则》对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有具体规定。商号权(工商名称)具有人身权属性,与特定商事主体的人格和身份密切相关,与主体资格同生同死。商号权(工商名称)具有精神财产权的属性。根据国际上的一般惯例,确认了商号权(工商名称)的专有性和排他性。商号(工商名称)所有人不仅可以依法使用自己的商号(工商名称),而且有权禁止他人重复注册或者擅自使用、盗用自己的商号(工商名称),有权对侵犯自己的商号(工商名称)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不同国家的法律对商号(工商名称)的转让有不同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与法国法类似:商号(工商名称)允许买卖、许可、抵押。商号(工业和商业名称)与商标密切相关,经常一起出现在同一种商品上。商号(工业和商业名称)有时可以成为商标的一部分或相同的内容,但有时不是。商号(工商名称)与商标在功能和性质上是不同的,主要表现为:(1)商标主要用于区分商品,代表商品的信誉,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种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标属于知识产权;商号(工商名称)主要用于区分企业,代表厂商的信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有联系地存在。商号权(工商名称)有姓名权,所以商号权(工商名称)与个人或身份关系更为密切。(2)商标依照《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和使用,具有专用权。其专有权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具有法定时效;商号(工商名称)是根据《公司法》或《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也是具有专有权的。其专有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管辖的地理范围内有效,与企业同生共死。(3)在中国,商标权受专门的商标法保护;商号权(工商名称)仅依据《民法通则》对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方法进行保护。(4)注册商标标有公司商号(工商名称)的商品销往他国时,销售者需在他国注册其商标,但无需再次注册其商号(工商名称)。当一些企业将自己的商号(工商名称)注册为商标,或者将注册商标变更为企业商号(工商名称)时,商标与商号(工商名称)成为相同的内容或者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商标法》、《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所允许的。但更多情况下,由于很多商号(工商名称)不具备明显特征,不合适,不能作为商标注册。需要注意的是,商标和商号(工商名称)可以注册,也可以相互注册,一些意图不纯的人利用这一点,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企业的商号(工商名称)或者将与他人驰名企业(工商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商标。试图混淆商品来源和企业,使人误以为是同一来源或有关联,并借用他人的声誉和影响力赚取利润。这就是近年来国内经常出现的所谓“傍名牌”现象。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