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想在国外加盟连锁店。我需要什么资格或条件?需要国家批准还是需要经过什么流程?急迫的
加盟连锁店有三种形式(指公司性质,个人可以直接打招牌,按规定经营):
1,直营连锁店,即连锁店的资产都是总公司的资产,企业法人是同一人,在总公司的领导下经营,本质上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按分公司的流程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外地外出经营活动需提供证明),所得税可回总公司缴纳。特点:手续比较简单,费用比较少。
2.非直营连锁店,即连锁店的大部分资产由总公司控制,但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或民事活动,独立核算盈亏并承担公司行为的后果和责任,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由总公司决定。本质上相当于总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只是新成立的公司在当地交的税,不用回总公司收税。特点:手续多,手续复杂,费用大。
3.自愿连锁店,即对方独立法人在总公司特许经营后设立的连锁店,对各自的资产拥有相同的所有权,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取得使用总公司开发的商标、商号、管理技术和销售商品的特许经营权。特点:手续最简单,费用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