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上注册的企业必须属于以下产业领域。大类包括农业、工业和科技服务业,小类对应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工业领域范围。
第二,技术领域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上注册的企业必须属于以下技术领域。
1,电子与信息
2.生物学和医学
3.新材料
4.光机电一体化
5.资源与环境
6、新能源和高效节能
7.高技术服务业
8.农业和农村地区
9.航空和航天
10,地球、空间与海洋工程
11,核应用技术
三。基本指标
根据《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拥有一定科技人员,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通过科技投入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相关概念和指标解释如下:
(1)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包括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专利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是指向国家审批机关申请专利,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被授予发明专有权的发明创造。
2.商标
商标是用于区分不同来源的商品和服务的商业符号,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符号、颜色组合或上述元素的组合构成。
(在认定中小型科技企业时,必须严格审查仅拥有商标的企业的技术状况。)
3.新植物品种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或者开发,具有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名称的野生植物。
4、集成电路版图设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指集成电路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全部互连线的三维配置,其中至少一个是有源元件,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
5.计算机软件的版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根据有关著作权法的规定,对软件产品享有的各种专有权利。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系统中的程序及其文档,程序是对计算任务的处理对象和处理规则的描述;文档是为了便于理解程序所需的解释性信息。
(二)专有技术
专有技术是从英文“Know-How”翻译过来的。专有技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造工艺和制造方法等技术信息,其构成要素一般具有新颖性、价值性、实用性和保密性等特征。
在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时,我们认为判断企业是否为专有技术的主要依据如下:
1,专有技术是经鉴定的科技成果(市级以上);
2.文字和图形形式的专有技术,如图纸、资料、照片、缩微胶片、磁带、软盘等。;
3.以实物形式表示的专有技术,如关键设备和产品的未公开样品和模型。
(3)高级知识
1,在企业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对智力要素的依赖大大超过对其他生产要素的依赖;
2.知识是企业生产和服务的重要投入,其产出往往表现为建议、措施、方法、技术方案以及对工作、生活、决策和行动有用的知识、判断和程序软件等形式。
3.生产和服务高度依赖专业能力和知识,拥有一支专业水平高的人员队伍。
(4)基本指标
根据“成长路线图”,科技型中小企业分为初创期、成长期和成长期三个阶段。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中,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除工商新登记的企业外)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指标:
1,企业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职工比例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0%;
2、企业科技支出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
3.企业通过其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产生的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0%。
企业通过其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所产生的收入包括: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新产品销售收入和技术收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和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中试产品销售等技术贸易收入)。)
对工商新注册的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18个月),可适当放宽“财务状况”和“人员状况”相关指标要求,重点审核其创业者和团队掌握的技术、科研成果和知识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