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堡店用有可口可乐标志的杯子卖可乐侵权吗?
这种情况主要看可口可乐公司是否授权。
根据中国商标法,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属于侵权行为。因此,汉堡店在未经可口可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销售带有可口可乐标志的杯子装可乐,属于侵权行为。
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权也是企业的合法权益。其他企业或者个人擅自使用他人商标,将损害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对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另外,汉堡店如果要使用可口可乐的商标,应该先向可口可乐公司申请商标授权,确保其行为合法合规。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要注意商标的合法性,避免购买侵权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