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

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中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可以延期一次,每次10年。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著作权的保护期一般为五十年。

一、知识产权概述:

1.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通常是国家授予创作者在一定时期内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

2.知识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或没有形式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智力劳动创造的劳动成果。它和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受国家法律保护,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一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二、类型:

知识产权是对智力劳动所产生的成果的所有权,是根据各国法律在一定时期内授予符合条件的作者、发明人或成果所有者的专有权利。

它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著作权(又称版权、文学产权),一种是工业产权(又称工业产权)。

1,版权所有: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和精神权利。主要包括著作权和与著作权相关的邻接权;通常我们所说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和作品的登记。

2、工业产权:

工业产权是指在工业、商业、农业、林业等行业中具有实际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因此“工业产权”这个名称更为恰当。主要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三。知识产权投资需要评估的,评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商标注册证、与无形资产投资相关的转让合同、交接证明等。

2.填写无形资产投资核实清单。所需的名称、有效状态、定价等。与合同、协议、章程相符,并由企业签字或验收,全体投资者认可,在清单上签字。

3.无形资产要转让(知识产权要进行产权转让登记;签订非专利技术的技术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已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的),但在验资时尚未办理完毕的,填写《出资财产转移表》,由拟设立企业及其出资人签字,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相关产权转移手续;合同、协议、章程对交付方式和地点有规定的,应当与合同、协议、章程一致:“接收人签名”栏应当由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4.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和对象、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及其他相关限定条件符合验资要求的评估报告,以及投资者对资产价值评估的确认文件。

5.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删除了旧款关于知识产权出资比例的要求,即企业可以知识产权出资100%。

6.以专利权出资的,专利权人为全民所有制单位的,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以商标权出资的,提供商标主管部门的批文;具有高新技术成果的,提供国家或省科技管理部门审查认定的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十七条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以该格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65438+2月31日的第10天。

第四十四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有权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产品首次生产后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音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和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音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