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可以找到香港版的绿色建筑评估标准?和国标有什么区别?

主要区别在于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的选取,官方稿件可以参考参考资料中的链接。

5座公共建筑

5.1土地节约和室外环境

控制项

5.1.1场地建设不会破坏当地的文物古迹、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等保护区。

5.1.2选址中未采取措施避免洪水、泥石流的威胁,施工现场安全范围内未采取措施避免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等危害。

5.1.3采取措施避免对周围建成环境造成光污染。

5.1.4场地内无超标排放的污染源。

5.1.5施工期间,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环境保护措施,控制施工造成的各种污染及其对工地周边地区的影响。

通称

5.1.6场地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或《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对噪声的要求。

5.1.7建筑周围行人区风速小于5m/s,不会影响室外活动的舒适度和建筑的通风。

5.1.8新建建筑不会影响周围居住建筑的自然采光(采光)要求。

5.1.9合理采用屋顶绿化、空中绿化、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方式。

5.1.10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作为绿化树种,采用包括乔木和灌木在内的多层绿化。

5.1.11站点交通组织合理,步行至公交车站距离小于500m。

5.1.12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最佳选择

5.1.13合理选择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处理受污染的废弃土地,并达到相关标准。

5.1.14充分利用尚可利用的旧建筑,纳入规划项目。

5.1.15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大于或等于40%。

5.2节能和能源利用

控制项

5.2.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符合现行国家或香港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

5.2.2空调采暖系统的冷源机组能效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第5.4.5、5.4.8、5.4.9条的规定或香港《空调设备能效规范》第9章“空调设备最低效率”的相应规定。

5.2.3每个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不应高于香港《照明装置节能规范》规定的最大允许值。

5.2.4新建公共建筑、冷源、输配电系统和照明的能耗应分别计量。

通称

5.2.5建筑总平面设计有利于冬季日照和避开冬季主导风向,有利于夏季自然通风。

5.2.6建筑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外窗总面积的30%,建筑幕墙应设置可开启部件或通风装置。

5.2.7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水密性和抗风压性能的分级和检验方法》(GB 7106)中规定的4级要求。

5.2.8利用排风预热(或预冷)新风,以减少新风负荷。

5.2.9全空气空调系统采用实现新风运行或调节新风比的措施。

5.2.10当建筑处于部分冷负荷且仅利用部分空间时,采取有效措施节约通风空调系统能耗。

5.2.11采用节能设备和系统。通风空调系统风机单位风量耗电量和冷热水系统能效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第5.3.26条和第5.3.27条的规定。

5.2.12利用余热或废热为建筑物提供蒸汽或生活热水。

5.2.13改扩建公共建筑、冷源、输配电系统、照明的能耗应单独计量。

最佳选择

5.2.14建筑设计总能耗低于现行国家或香港地区批准或备案的建筑节能标准规定值的80%。

5.2.15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热水量不低于建筑生活热水用量的10%,或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电量不低于建筑用电量的2%。

5.2.16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中规定的目标值。

5.2.17合理利用冷藏技术。

5.3节水和水资源利用

控制项

5.3.1在方案和规划阶段制定水系规划方案,对各种水资源进行统筹综合利用。

5.3.2设置合理完善的给排水系统。

5.3.3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泄漏。

5.3.4建筑内卫生器具应合理选用节水器具,节水率不低于10%。

5.3.5使用非传统水源时,应采取用水安全措施,不会对人体健康和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通称

5.3.6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雨水储存、处理和利用方案。

5.3.7绿化、景观、洗车等室外非饮用水应采用非传统水源。

5.3.8绿化灌溉采用节水高效的灌溉方式。

5.3.9室内非饮用水采用海水或再生水。使用再生水时,优先考虑附近集中式再生水厂的再生水;当附近没有集中式再生水厂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源和处理技术。

5.3.10根据用途设置水表。

5.3.11办公楼、商场、酒店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分别不低于20%和10%。

最佳选择

5.3.12办公楼、商场、酒店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分别不低于40%和20%。

5.4材料节约和材料资源利用

控制项

5.4.1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的含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18580 ~ 18588和《建筑材料中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或地方标准的要求。

5.4.2建筑造型元素简单,装饰成分不多。

通称

5.4.3施工现场500公里范围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60%以上。

5.4.4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使用预拌砂浆。

5.4.5建筑结构材料应合理使用高性能混凝土和高强度钢材。

5.4.6对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并对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回收材料进行回收和再利用。

5.4.7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所用材料的可回收性能。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回收材料的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10%以上。

5.4.8土建工程和装饰工程应一体化设计和施工,不破坏和拆除现有建筑构件和设施,避免重复装修。

5.4.9办公室和商场应采用柔性隔断,以减少装修过程中的材料浪费和垃圾产生。

5.4.10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应使用废弃物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不低于同类建筑材料的30%。

最佳选择

5.4.11采用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和建筑构件。

5.4.12可再利用建筑材料利用率大于5%。

5.5室内环境质量

控制项

5.5.1有中央空调的建筑,室内温度、湿度、风速等参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或香港《空调装置节能规范》中的设计计算要求。

5.5.2建筑围护结构内部和表面无结露和霉变。

5.5.3有中央空调的建筑,新风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设计要求。

5.5.4室内空气污染物游离甲醛、苯、氡、TVOC等浓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或香港《办公室和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验证方案指南》。

5.5.5酒店、办公楼室内背景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中《室内允许噪声标准》中的二级要求;商场建筑室内背景噪声级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0的相关要求。

5.5.6室内照度、均匀眩光值、总显色指数等指标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中的相关要求。

通称

5.5.7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有促进自然通风的措施。

5.5.8采用调节方便、能提高人们舒适度的室内空调末端。

5.5.9酒店建筑围护结构构件的隔声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50118)中的一级要求。

5.5.10建筑的布局和空间功能的安排合理,以减少相邻空间的噪声干扰和外界噪声对房间的影响。

5.5.11办公、酒店建筑主要功能空间75%以上的室内采光系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3的要求。

5.5.12建筑入口和主要活动空间设置无障碍设施。

最佳选择

5.5.13采用可调节外遮阳改善室内热环境。

5.5.14应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以确保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

5.5.15采取合理措施改善室内或地下空间的自然采光效果。

5.6运营管理

控制项

5.6.1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和绿化管理制度。

5.6.1建筑物运行期间,无符合标准的废气和废水。

5.6.1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收集处理过程中无二次污染。

通称

5.6.1施工应考虑运营期间的土方平衡和施工道路及其他设施的使用。

5.6.1物业管理部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6.1设备和管道的设置便于维修、改造和更换。

5.6.1空调通风系统应按国家标准《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 19210定期检查清洗。

5.6.1建筑智能化系统定位合理,信息网络系统功能完善。

5.6.1建筑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自动监控系统技术合理,系统运行高效。

5.6.1办公楼、商场用电、冷耗、耗热量计量收费。

最佳选择

5.6.1有并实施资源管理的激励机制,管理绩效与节约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