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省广州市卫生局事业单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隶属广州市消化病中心、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是广州市卫生局下属的大型综合医院。是广州医疗、教学、科研和干部保健的重要基地。由医院本部、河东分院、南沙医院组成。

医院总部现有职工295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293人,高级职称541人。博士生导师25人,硕士生导师9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广州市杰出专家1人,广州市杰出专家2人。1990张床位,实际开放床位2000张。2065,438+03年,全院门诊235万人次,住院59273人次,实际手术26662次。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河东分院是芳村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配备了b超、C型臂x光机、腹腔镜、中央监护系统等先进医疗设备。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医院(隶属广州市南沙中心医院),是南沙区的一所综合性医院,总面积100400平方米。一期设置155张床位,2008年7月开始运营;二期工程500张床位,2015投入使用;所有项目完成后,将设立980个床位。目前,医院配备了先进的医疗设备和精密仪器,包括高档64层螺旋CT、3.0T磁共振成像系统、DSA、NBI、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酶免系统、各种腹腔镜手术系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令第10号。省政府139),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9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14年首批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申请资格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资格、专业(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5.广州市(含从化、增城)非常住户籍人员,符合《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籍条件。

6、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资格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要求50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广州市常住居民,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或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士学位,或具有相关专业学士学位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或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具有学士学位者,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获得的,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的证明材料。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65438+2004年7月3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14年7月24日8: 00至2014年7月28日6: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应聘人员登录广州市卫生局门户网站(),链接广州市卫生局公开招聘网站。在“申请人门户”注册用户名后,登录,根据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即可注册。

(三)报名要求及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2.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基本一致的,提交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由毕业院校盖章),经审核同意后,报考人员方可报考。

(四)资格预审

报名截止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网上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能否通过审核,会在报名系统中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5)打印准考证

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04年8月4日1、2017: 00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

考试内容是本专业的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定在8月初2014。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成绩100%,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卫生局公开招聘网站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4.为保证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平性,笔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5.部分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穗人社函[2013]108号文件规定,经市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按同一招聘岗位1: 2的设置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实际满足报名人数。

(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人员,面试前凭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进行复试。只有通过审核的人才能参加面试。

(3)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岗位要求,面试形式为面试。

3.面试人员按笔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 3的比例确定。如有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同一岗位替换其他考生。面试人数达不到此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确定。

4.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程序。

动词 (verb的缩写)体检和调查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市委组织部等通知执行。(穗人社发[2011]52号)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细则》的通知。体检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在年度预算中支付。

考察按照《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由其他考生替换。

第六,宣传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卫生局公开招聘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化妆

因下列情况造成拟聘岗位空缺的,由其他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同一岗位。

(一)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二)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3)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就业和待遇

(一)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

(二)持有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广州市外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在就业后一年内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手续。在单位有空缺的前提下,在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暂按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聘用。

(三)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相关工资制度执行。

九。其他人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职位所需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3)监督电话:81048110、39096038、81083390。

(4)联系电话:81045949,22903806

广州市卫生局

2065438+2004年7月8日

附件:

广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14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