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的近似商标侵权吗?
法律主观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认为商标部分侵权构成侵权。
法律客观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1)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显著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本公司字号,容易引起相关公众误解的;(二)在不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复制、模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其主要部分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可能损害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三)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误导相关公众。